【村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村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1,村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開展好我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決定在我村開展為期一個半月的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現制定定埠村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理念為指導,以保障社會穩定發展和維護群眾利益為主題,以優化發展環境為目標,以集中整治土地征用、拆遷安置、群眾飲水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主要內容,積極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通過對重點問題、重點區域的綜合整治,努力營造和諧的發展環境和人文環境,為梅渚鎮經濟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環境保障。
二、時間安排
2011年7月25日---2011年9月10日,為期一個半月。
三、整治范圍
此次整治范圍主要是蕪申運河拓寬工程區。
四、實施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7月25日-8月4日)。廣泛宣傳,強勢發動,全面安排部署環境整治具體工作,結合本村實際問題和涉及到的相關工作,落實工作職責,明確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和整治標準。采取上門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發放宣傳手冊,張貼有關政策規定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重點要宣傳《信訪條例》、《社會治安處罰條例》、《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土地地類劃分規定》、《征遷安置補償辦法》等相關政策和在我村實施的國家重點項目的重要性,讓老百姓了解這些支持鎮村的發展。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宣傳發動,營造一個宣傳聲勢浩大、群眾參與廣泛、整治效果突出、社會反響積極的良好氛圍。
2、集中整治階段(8月5日-9月4日)。根據方案要求,集中時間、突出重點,深入扎實地開展整治工作。針對當前已發生的矛盾,深入基層,通過走訪談心等多種形式找出原因,進行分析,對重點人員要采取個別談心等方式進行疏導,引導群眾通過法定程序和合法途徑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通過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及時化解隱患,防止引起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事件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對今后即將建設的項目存在哪些矛盾隱患要進行預測分析,提前找到應對措施,落實責任人,使各類矛盾糾紛牢牢掌握在我們可控之中。
3、總結完善階段(9月5日-9月10日)。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組對我村開展的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未到達標準的地方,及時進行整改,按照“源于標準,又高于標準”的要求,不斷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強化鞏固保持環境綜合整治成果,切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五、明確責任
為確保此次“綜合整治”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成立以黨總支部第一書記為首的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組織此項工作的開展,確保形成平安、和諧、穩定的環境。
2,村黨總支開展“書記帶頭大走訪”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胡錦濤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和鎮黨委有關文件要求,不斷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進一步深入群眾、服務群眾,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經村黨總支研究,決定在我村開展書記帶頭大走訪活動。現根據本村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書記帶頭大走訪”活動,即村黨組織書記帶頭,村“兩委”班子成員共同參加,進村入戶,到群眾中去,到問題多的地方去,察民情、講政策、解難題、辦實事、惠民生,重點解決群眾思想困惑問題、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問題、重點工程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信訪積案問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安全生產問題、干部作風不實問題等,著力提升黨員干部做群眾工作的能力,著力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在全社會形成關注基層、重視基層、支持基層的良好氛圍。
二、時間安排
2011年9月下旬至2012年2月底。
三、方法步驟
“大走訪”活動內容,主要包括走訪群眾、集中民智、宣講政策、化解矛盾和為民辦事五個方面。具體安排為: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22日至9月25日)。村成立“大走訪”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活動的具體組織、協調,明確工作重點,研究制定活動方案,細化任務安排。召開動員大會,統一思想認識。運用網絡、報紙、懸掛標語、公告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形成濃厚工作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9月26日至9月30日)。村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矛盾糾紛排查,認真梳理群眾反映比較突出的矛盾隱患和熱點難點問題,走訪的重點對象,主要對象為征遷戶、上訪戶、困難戶、老黨員、老干部、老模范、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和務工人員、農村致富帶頭人等。
(三)組織走訪階段(10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活動期間,村黨組織書記通過上門走訪、民情懇談等方式,拓寬聯系群眾渠道,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研究辦理并予以回復,進一步豐富“大走訪”內容和形式。
1、開展集中調研。活動期間,村書記及村“兩委”班子成員集中走訪不少于50戶,把知民情、解民憂、化民怨、暖民心作為經常性工作。要認真解決調研走訪中發現的問題,村黨組織書記要做到發現一件解決一件,切實讓群眾感受到新變化。
2、開展開門接訪。活動期間,村黨組織書記要經常性地接待群眾來訪。開門接訪必須嚴格按照“公示、接訪、包案、落實”四個環節落實到位。對一些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開門接訪時要按照領導分工主動約訪。村黨組書記開門接訪安排情況,于9月26日前報鎮群眾工作站。
3、開展帶案下訪。村要選擇一些復雜矛盾糾紛,特別是對省、市“百案攻堅活動”中交辦的信訪積案,進行領導包案。包案領導要帶案下訪,深入實地了解情況,剖析問題癥結,強化工作舉措,確保省、市交辦積案任務的全部化解。
4、開展定點聯系。村黨組織書記要聯系幫扶1-2個困難戶。對矛盾比較突出、隱患問題較多的重點村民組,要經常性探訪,及時、就地解決合理訴求。
5、開展電話問訪。通過電話與重點人員、重點對象保持經常聯系,了解掌握思想動向;及時將所反映問題的解決情況向群眾反饋,沒有解決到位的要向群眾說明原因,做好解釋工作。
6、開展定期回訪。對已辦結的事項和已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全部進行回訪,通過回訪及時掌握新情況,確保問題不反彈,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7、開展政策宣講。深入村民組,通過提供法律政策咨詢、印發宣傳資料、舉辦法制培訓班、上門談心等多種方式,向群眾宣傳法律政策,提高群眾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四)組織開展“回頭看”階段(2月1日至2月28日)。活動結束后,村組織開展一次“回頭看”活動,認真總結“大走訪”活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推廣此次活動中創造的好經驗和有效做法,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形成長效機制。鎮將對村“大走訪”活動進行一次全面考評,考評結果作為村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并作為黨組織負責人年終述職、年度考評的重要內容。“大走訪”活動小結于2012年2月25日前報鎮“大走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大走訪”活動,是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重要舉措,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大實踐,也是轉變工作作風,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有效途徑。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研究和部署工作,狠抓任務落實。村總支成立村“大走訪”活動領導小組、村總支主要領導任組長,負責活動相關工作。黨組織書記要身體力行、當好表率,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
(二)嚴明紀律要求。“大走訪”期間,村“兩委”干部要輕車簡從,直接深入一線,與群眾面對面交談,掌握第一手情況。要統籌安排走訪地點和時間,避免過于集中和頻繁。走訪要節儉簡樸,不得增加群眾負擔,以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作風,樹立黨員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確保活動成效。在“大走訪”活動中,要把活動與立足崗位創先爭優、加強黨員干部自身建設聯系起來,確保見實效、創特色。要以“大走訪”活動為契機,結合村特點和實際,突出搞好為民服務,努力提高群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