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精選三篇
黨風廉政建設一般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指各級黨委(黨組)、政府(行政)及其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責任的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精選三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篇1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龍華店鄉改革、發展、穩定的良好局面,根據市紀委的具體要求,特簽定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各村黨支部書記、主任,部門負責人。
二、責任要求
1.落實市委、市政府和鄉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法規制度,分析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研究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加強理論學習,提高黨員、干部自覺遵守《黨章》、《準則》及各項法律的自覺性,組織黨員干部、職工學習領導及上級黨委和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3.嚴格標準、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公開、公平、公正地完成組織發展、困難救濟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嚴格遵紀守法,建立規范的經濟賬目,隨時接受鄉財政的檢查,杜絕貪污和經濟違紀。
5.節約、合理開支辦公經費,規范管理集體財產,嚴防假公濟私。
6.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7.積極支持紀檢及監察機關或職能部門履行職責。
8.堅持求真務實、艱苦創業,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做到群眾公認、履行職責圓滿。
三、責任考核
1.積極配合鄉黨委對村班子和村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檢查工作。負責好對所轄黨員干部的考核。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
2.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述職報告和工作總結的一項重要內容。
3.對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導致本單位所轄人員發生嚴重違紀問題,要承擔領導與管理責任。
4.主動向鄉黨委匯報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對本單位出現的違紀問題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四、獎勵及責任追究
1.達到下列要求的責任人給與表彰獎勵:
(1)責任心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成績突出,年度內未出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事件,大多數群眾滿意;
(2)嚴于律已,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受到群眾的好評;
(3)堅持原則,敢于監督,勇于檢舉違法違紀問題;
(4)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取得顯著效果;
2.責任人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情節較輕的給與批評教育或責令作出檢查。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依法規追究其責任:
(1)對出現的嚴重問題不及時上報、不認真解決,或對存在的問題不按要求整改的。
(2)對問題隱瞞不報,包庇違紀行為,干擾、阻撓、妨礙職能部門正確履行職責的。
(3)對群眾反映問題不及時查糾,釀成嚴重后果的。
?(4)不接受鄉紀委或群眾監督,因失職瀆職給鄉或村造成重大損失的。
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篇2
為嚴格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公司各級領導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意識,確保公司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現根據有關廉政工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簽訂20xx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協助公司黨政主要領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積極參與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計劃、制度和措施。
2.嚴格“一崗雙責”要求,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分管部門干部履行“一崗雙責”,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各部門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3.督促分管各部門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認真完成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任務。及時了解掌握分管各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注意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適時與分管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
4.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重要文件規定及時傳達學習并將公司相關部署要求落實到位。
5.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黨的集中統一。督促職工嚴格執行各項工作紀律,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把問題抓早抓小,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及時進行教育提醒。
6.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把作風建設一抓到底。堅持群眾路線,推動從全面從嚴治黨。嚴格執行公費外出考察學習、業務接待等各項規定,堅決糾正奢侈浪費、講排場、走形式等不正之風,堅決防止公款送禮、公款吃喝、收送“紅包”禮卡、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發生。
7.抓好公司黨員和員工的學習教育,加大黨風廉政宣傳、警示教育工作力度,提高責任意識,全年開展廉政教育學習不少于3次。
8.抓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和糾正不正之風等工作的落實。對責任范圍內發生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9.抓好重要時間節點專項督查檢查工作。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節點開展明察暗訪或警示教育,及時傳達上級安排部署精神。
二、責任追究
1.責任人未完成責任內容的,按照《黨章》、《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相應責任追究。
2.責任人管轄部門的其他人員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3.責任人對管轄部門發生的問題進行掩蓋或袒護的,對責任追究調查處理進行干擾和阻礙的,要從重追責;對發生的問題及時報告,主動糾正并積極配合調查的,能認真整改,成效明顯,有效避免或減少損失的,可從輕或免予追責。
4.責任追究方式: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組織處理、黨紀處分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5.實施責任追究不因責任人的工作崗位或者職務變動而免予追究。
注: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各部門一份,紀檢留檔備案一份。
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篇3
為了貫徹落實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我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保證各項工作落實,根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的有關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按照局黨委要求,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部門工作緊密結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二、嚴明政治紀律。始終與局黨委保持一致,認真貫徹落實黨委的決策部署,積極轉變工作作風。
三、推進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根據部門各崗位不同工作量體定制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突出重點,注重預防
四、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組織部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制度和規定,加強部門廉政文化建設,大力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學習先進典型和模范活動。
五、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報告制度。定期每月5日前,向局黨委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安排;每季度末月29日前,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年中要提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報告,年底做好個人述職述廉。
六、各部門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廉政監督。做好廉政談話和教育提醒,不斷完善各項廉政管理制度,增加監督環節和檢查措施,減少管理漏洞。
七、各部門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加強從政道德修養,不斷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年末,局黨委將結合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對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年終獎罰掛鉤,并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