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工作應急預案范文(通用3篇)
意識形態,屬哲學范疇,可以理解為對事物的理解、認知,是一種對事物的感觀思想,是觀念、觀點、概念、思想、價值觀等要素的總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意識形態工作應急預案范文(通用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意識形態工作應急預案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要求,堅決落實“兩個維護”,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牢牢掌握我局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推動全局政治宣傳思想文化建設全面深度發展為目標,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主線不動搖,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新理論新成果凝聚思想共識,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把全體黨員干部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委的決策部署上,切實做到“兩個維護”,為全局意識形態工作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證、輿論支持、精神動力。
二、工作措施
(一)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工作原則
1、完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要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管理權和話語權,切實把意識形態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一把手親自抓,經常分析意識形態領域的動態動向,正確判斷意識形態領域形勢,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要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宣傳黨的思想理論和大政方針政策,充分運用各種平臺、載體、手段,形成主流思想輿論的強大勢能。要強化陣地意識,鞏固黨和人民團結奮斗的思想基礎;要加強陣地建設,認真履行局黨組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壓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硬任務嚴格落實。
2、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始終抓好馬克思主義的宣傳教育,努力推進馬克思主義理論大眾化,打牢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根本思想理論基礎。堅持正確導向,積極探索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整合社會思潮的有效途徑和有效辦法,有力抵制各種錯誤思想觀念的影響。始終高揚主旋律,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遵循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特點和規律。
3、加強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歸根到底靠隊伍、靠人才。局黨組要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論好、綜合素質高、具有豐富意識形態工作經驗的干部隊伍,充分保證意識形態工作得以有序開展。逐步完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完成向開展科學、創新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工作的轉變。
(二)加強理論武裝,夯實思想基礎
1、加強學習,鞏固思想政治建設。思想理論建設工作是意識形態的根本任務。要積極組織開展中心組理論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豐富內涵、科學體系、實踐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重要論述,指導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開展。機關黨委、各黨支部要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利用“三會一課”、支部主題黨日等活動載體,加強對黨員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全年組織開展集中學習不少于10次。
2、深化理論宣傳,壯大宣傳聲勢。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國夢”等重大主題,深入宣傳黨的理論方針政策,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必須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做好政策理論宣講工作,每年理論宣講不得少于2次,以點帶面,擴大宣傳聲勢,為理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3、開展專題調研,加強分析研判。局黨組要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精心謀劃,統籌安排,認真組織,加強調研。每兩個月開展一次專題研究會議,專門研究意識形態工作,探索應對措施。隨時做好分析研判,提高意識形態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有規律有目的性開展專題調研工作,寫出有分析、有對策、有質量,觀點鮮明,分析透徹,內容豐富,具有創新性、針對性和前瞻性的調研報告。
(三)堅持正面引導,宣揚主旋律
1、做大做強正面宣傳引導。用道德講堂、文明引導、社區志愿服務活動、觀看警示教育片、下鄉扶貧活動等對黨員干部進行主流思想教育,教育黨員干部以崇德向善、敬業奉獻、自律自省的優秀品質為立身之本。結合重大節慶日,積極參與“我們的節日”活動,不崇洋媚外,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傳承中華傳統美德。建立“好人好事榜”,積極宣傳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發揮模范典型的正面引導作用,營造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宣揚主旋律,扎實推進意識形態工作全面滲透進黨員干部生活、工作中。
2、做實做牢輿論監管工作。通過局網站、微博、政務微信、社區平臺等渠道加強宣傳思想工作,大范圍宣傳正面積極的思想、輿論引導,做大意識形態工作宣傳聲勢,牢固樹立堅定不移的政治意識,明確政治站位,堅決抵制不良思潮的侵襲,永葆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對黨員干部出現的不正言論要及時教育引導糾正,保證堅決不與不正之風同行、不與不良作風同行,時刻謹記彰顯黨的絕對凝聚力、感染力,將黨的政治思想建設工作落實到實處。
3、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黨組書記是抓意識形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按照自上而下的要求,要始終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擔負起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管導向,帶頭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帶頭與錯誤思想,錯誤言論作斗爭,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保證意識形態領域的絕對安全。
三、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20xx年3月底前):動員部署階段。結合實際,宣傳動員,擬定方案,部署工作,完善落實。
第二階段(20xx年4-10月):集中開展階段。組織開展集中學習,理論宣講,形勢研判,專題調研等工作。
第三階段(20xx年11-12月):總結提高階段。總結經驗,找到問題,制定措施,整改提高。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自責任。市應急管理局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賀曉東同志擔任組長,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局領導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對自身和分管范圍的意識形態工作負直接責任。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主動履行責任范圍內的主體責任。機關黨委組織實施,確保意識形態工作落到實處。
(二)完善工作機制,健全工作制度。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目標管理和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嚴格獎懲兌現。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健全意識形態工作制度,為順利開展意識形態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證、理論基礎,筑牢思想基石。
(三)加強協調配合,突出工作效果。機關黨委要加強與市委宣傳部溝通聯系,如實報送應急管理局部門意識形態工作總體進度,并加強對直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全體應急管理干部要密切配合,善始善終地參與研判應急管理領域意識形態工作,整體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與意識形態工作齊頭并進。
意識形態工作應急預案篇2
為全面落實集團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根據公司實際制訂本方案。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是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領導班子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要把意識形態工作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黨的紀律監督檢查范圍,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思想理論建設,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和基層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要切實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細落實、落地生根,形成常態長效工作機制。
要牢固樹立抓黨的意識形態工作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到是瀆職的理念,做到知責明責、守責履責、擔責盡責,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制度執行,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到位,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公司意識形態工作由公司黨委書記全面負責,牽頭部室:黨委組織部。
1、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原則。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國資委、集團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壯大積極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堅持把黨的思想理論建設作為意識形態工作的根本任務,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持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的宣傳教育,加強“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宣傳教育,組織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和踐行。
(2)扎實抓好干部理論學習,制定學習計劃,其中對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內容的學習每年不少于一次。
3、落實整體推進意識形態工作格局。
(1)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各單位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
(2)統籌協調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
4、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
(1)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督”的原則,加強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管理。必須事先經過公司黨組織批準,方可組織實施。不得邀請政治傾向有明顯偏差的報告人。
(2)加強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滲透。
5、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
積極同科學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的工作,通過開展經常性走訪、建立聯系制度、參加學術活動、邀請座談等形式,不斷拓展同知識分子溝通聯系的渠道。
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推動考核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
1、基層黨支部要定期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意識形態工作。對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出現的重要動向和問題,應主動在黨員干部中進行內容通報。
2、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3、意識形態工作要作為領導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述職報告和黨支部書記履行黨建責任制情況的重要內容。
嚴格追查問責是落實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的關鍵。必須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強化問責剛性和“硬約束”,既查失職、瀆職,也查“為官不為”“為官慢為”,對導致意識形態工作出現不良后果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報請集團紀委追究責任(一般干部職工參照執行)。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誡勉談話;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公開檢討或公開道歉,停職檢查,調離崗位;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免職、降職、辭退。以上問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同時使用。
(1)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2)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支部)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3)管轄范圍內發生因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4)對重大敏感問題和突發事件處置和引導不力,引起思想混亂,造成嚴重影響的;
意識形態工作應急預案篇3
穩定是社會發展的前提和保障,穩定是壓倒一切工作的前提。為防止及妥善處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干部職工因思想情緒不穩定而產生的意識形態領域突發事件,提高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對突發事件處置的快速反映和協調能力,維護我市交通運輸行業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及組織機構
1.認真做好全系統干部職工意識形態工作,充分發揮黨團組織的作用,積極正確引導,做到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成立交通運輸系統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意識形態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社會穩定大局的沖擊,有效地降低和消除由此產生的不良影響。
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黨委書記、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局黨委副書記擔任,成員由局黨委委員、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意識形態領域突發性事件的指揮、協調工作負總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政秘科,辦公室主任由局黨委副書記兼任。辦公室負責全系統干部職工日常意識形態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報工作,全方位的把握職工的思想動態,隨時做好職工的意識形態認知工作,預防事態擴大化。
二、 應急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意識形態工作應急情況報告制度,確保應急情況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2.發生突發意識形態領域事件,辦公室要立即報告局黨委。重特大意識形態領域事件發生后,立即報告上級部門。在報送應急信息的同時,及時續報事態進展情況。
3.報告的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事件的簡要情況等。
4.事件發生后,必須嚴格做好保密措施,防止事態影響擴散。
三、預案實施
1.處置的基本原則:統一指揮、快速應對、分部門負責、各方配合。在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快速開展各項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
2.發生重、特大事件,主管領導要及時趕赴現場,協調有關力量,果斷處置,若本級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上級請示。
3.局機關各科室及局屬各單位要在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參與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在意識形態領域事件處置中,實行首問負責制。根據事事件的性質和發展的不同階段,區別情況,區分性質,因情施策,妥善處置。對極端事件報請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四、各類意識形態領域工作中突發事件的處置
1.對影響本單位的事件,在領導小組領導、指揮下進行處置。
2.對本行業職工參與群體性騷亂、非法集會、游行示威和其他邪教活動方面等惡性群體性突發事件,在上級領導小組和局領導小組的領導、指揮下進行處置。
3.對一般性意識形態領域認知錯誤事件(如公眾場合發表錯誤言論等),由局領導小組進行嚴格教育批評,要求寫反省書,并向所在黨組織匯報思想反省工作。
5.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堅持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件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件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6.重特大事件堅持違法必究、責罰相當,任何個人都不得阻礙、干涉對事件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工作。
五、紀律與獎懲
1.一旦發生重、特大事件,必須把處置重特大事件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主管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2.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表彰或獎勵:
一是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出色完成任務者;
二是及時準確報送應急情況,為應急處置贏得時間,成效顯著者;
三是為處置應急情況獻計獻策,成效顯著者;
四是其它有特殊貢獻,成效顯著者。
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意識形態突發負面事件發生后玩忽職守,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以及不及時續報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延誤處置或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二是負面事件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三是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不服從指揮,不負責任,或在緊要關頭臨陣脫逃的;
四是領導干部未按時到達現場組織應急處置的;
五是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六是對因信息溝通不及時和組織協調不力等原因,導致突發事件對外報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
七是其它危害應急處置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