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各項規章制度匯編5篇
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司法所各項規章制度匯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司法所各項規章制度篇1
? ? ?一、崗位責任制度
?????司法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所長全面管理全所工作,對全所人員組織嚴密分工,各司其職,任務到人,獎懲分明,以增強和提高各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積極性,努力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政治業務學習制度
????? 司法所應每月組織司法助理員、調解人員和法律服務所人員學習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學習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知識,并結合工作開展討論研究轄區內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思路,不斷提高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請示匯報制度
??????司法所要堅持每月向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分管領導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和人員思想狀況,存在問題。對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重大部署,突出問題的落實和解決情況,要及時請示報告。每半年以書面材料向轄區政府和司法局匯報全年工作情況。
????? 四、統計制度
????? 司法所要指定專人負責報表統計工作。準確真實,按時完成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需要的人民調解工作、法律服務工作、安置幫教工作、社區矯正工作等各種統計報表。
????? 五、檔案管理制度
????? 司法所應分門別類地建立文書檔案,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
????? 凡辦結的各項事務都應有承辦人建立卷宗,做到一事一卷,分類歸檔,統一編號,一律用線繩裝訂成冊。本所承辦人員調閱已歸檔的卷宗,需經所長批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查閱案卷,應持介紹信,經所長同意,方可借閱,閱卷時要辦理登記手續,不得從卷內抽取材料,閱后應及時返還。
????? 六、接待登記制度
????? 司法所接待工作應有值班人員負責,來人來訪由值班人員負責接待、統計,值班人員對來訪者申請或委托辦理的法律事項,屬本所業務范圍的,應將有關材料交所長審查,由所長指派承辦人,不屬本所業務范圍的應告知當事人申請有關部門處理。接待人員對當事人反映的問題,不得隨意表態和許愿,屬個人隱私的應注意保密。登記工作按本所建立的各項業務登記本進行登記,登記要具體準確。
????? 七、勤政、廉政制度
????? 司法所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廉潔奉公,公正執法,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向當事人索賄、收賄,吃拿卡要,嚴格遵守司法干警紀律,維護國家法律尊嚴,不得向審判機關提供虛假證據,隱瞞重要事實,引導他人提供偽證、假證,不得泄漏當事人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
? ? ? 八、重大事項請示匯報制度
? ? (一)工作中發生的重要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主管機關領導和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報告。對突發性事件和重要緊急信息,要在一小時內上報,并及時續報事件發展和處理情況,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責任。
? ? ?(二)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要逐級請示。工作人員向司法所長匯報,司法所長向主管部門領導匯報,請示處理辦法,不得隨意答復和處理。
? ? ?(三)請示報告工作要有詳細記載,相關情況必須匯報清楚。對上級的指示要求認真記錄,及時傳達落實。
? ? ?九、司法所工作人員考勤制度
? ? ?(一)堅持八小時工作制(特殊情況除外),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考勤工作有專人負責。
? ? ?(二)請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司法所所長批準,請假一天以上由局領導批準。
? ? ?(三)請假必須有請假條,確有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事后應及時辦理補假手續,無請假條或無領導簽批的,視為曠工。
? ? ?(四)病假須持醫院證明,由負責人批準后方為有效。
? ? ?(五)考勤結果與工資、津貼掛鉤,并作為年終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司法所各項規章制度篇2
司法所主要職能
1、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協助鄉鎮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3、協助鄉鎮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代表鎮政府處理民間糾紛。
4、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指導調解中心工作,參與調解重大疑難復雜民間糾紛。
5、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開展“12348”法律服務工作。
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和社區矯正工作。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司法所長的工作職責
1、指導管理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2、抓好調解中心日常工作。認真組織開展民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
3、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提出預防糾紛的辦法,代表鎮政府處理民間糾紛。
4、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5、及時了解并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6、協助鎮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7、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8、組織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管理、教育和社區矯正工作。
司法行政干警行為規范
1、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扎實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2、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3、熱愛司法行政工作,獻身司法行政事業,胸懷全局,奮發進取,團結同志,愛崗敬業;
4、忠于職守,依法行政,嚴格按照規定的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職責;
5、解放思想,求真務實,理論聯系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6、工作認真負責,辦事雷厲風行,講求工作方法,提高辦事效率;
7、遵守保密法規和保密制度,嚴守國家機密和工作秘密;
8、注意儀表儀容,執行公務舉止端莊,儀表整潔,語言文明:
9、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和黨規黨紀,認真執行規章制度,自覺克服和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習慣;
10、清正廉潔,秉公辦事,不拘私情,不以權謀私、貪贓枉法。
司法所工作制度
1、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實事求是,公正廉明,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熱愛本職工作。
2、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處事有方,敢打硬仗。
3、按照縣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制訂年度責任目標,做好本職工作,爭創一流業績。
4、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盡快解決。
5、提高工作效率,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準下棋、打撲克。
6、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凡是重大問題,要事前請示,事后報告。工作中遇到可能激化的矛盾糾紛,要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報告,并采取必要措施,嚴防矛盾激化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司法所學習制度
1、每周五下午為政治業務學習時間。
2、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堅持集體學習與自我學習相結合,做好學習筆記,鞏固學習效果。
4、理論聯系實際,堅持學用結合。
1、不得限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2、不得對當事人施行或變相施行處罰。
3、不得請吃受禮,徇私舞弊。
4、不得私立章法和利用職權打擊報復。
5、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1、司法所每年一月底前,要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完成上年度的文件資料,專業文書的歸檔立卷工作。
2、司法所要配齊檔案設備,認真管理各類檔案,做到存放有序、檢索齊全、使用方便。
3、檔案管理要規范。外人借閱、抄錄檔案有關資料,必須經所長同意,并進行登記,不準隨意在檔案資料上涂改、勾劃。
4、檔案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平時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鑒定、裝訂、保管等工作。
5、要做好檔案的防火、防盜、防蛀、防潮工作,確保檔案資料的完好無損。
司法所各項規章制度篇3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復雜的民間糾紛。
2、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不良青少年和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幫助。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5、組織實施普法教育工作,積極開展法律宣傳。
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所有工作。
9、協助當地黨委、政府調處社會矛盾糾紛。
(一)、司法所所長職責
司法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所長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l、負責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所有工作,協助當地黨委、政府調處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工作。
2、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司法所的年度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
3、負責組織召開所務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研究涉及本所的重大問題,并組織實施所務會議的決定。
4、負責組織全所人員的政治和業務學習。
5、負責組織或動員全所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6、負責全所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評獎懲工作。
7、負責司法所的財務管理,檢查督促財務人員遵守財務管理制度。
8、負責向局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請示匯報工作。
(二)、學習例會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上午為集體學習日,由所長或所長指定的人員組織學習。
2、學習內容為政治理論、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局機關的有關批示和工作安排等。
3、嚴格遵守學習紀律。集體學習日原則上不準遲到、早退或請假,由所長或所長指定的人員打考勤,考勤作為年終考評獎懲的依據。
4、學習采取自學或集中學習方式進行,全所人員要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集中學習和自學要做好記錄和讀書筆記,記錄和讀書筆記由所長每半月檢查一次。
5、每周一,所長要組織召開一次業務會,總結上周工作,安排布置本周工作,通報工作情況和重要事項處置情況。
6、每月所長要組織召開一次所務會議,研究涉及司法所的重要問題,所務會議的決定由所長負責組織實施。
7、每月所長要組織村(居)民調委會主任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會議,排查調處轄區內的矛盾糾紛。
8、所長要指定專人做好學習、業務、所務會議、糾紛排查會議記錄。
(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1、司法所每月要組織村(居)調委會主任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會議。排查轄區內的矛盾糾紛,要及時與縣局和本地鄉(鎮)黨委、政府匯報排查情況,并組織人員耐心細致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嚴防矛盾糾紛的激化。
2、司法所要督促指導村(居)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要在3個工作日調處完畢,不能調處或重大的矛盾糾紛要及時上報,并做好相應的穩控措施。要把矛盾糾紛解決于萌芽,化解于基層。
3、司法所要充分發揮扎根基層,貼近群眾,服務群眾的優勢,每周要安排2天以上的時間深入村(居),了解村情民意,全力化解矛盾糾紛。
4、司法所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掛鉤制度,全所人員均要掛鉤至村(居)調委會,協助指導調委會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不斷探索預防和調處矛盾糾紛的特點和規律,及時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做法來指導排查調處工作。
5、司法所全體人員要積極主動地參與重大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堅決杜絕相互推諉扯皮的現象。
6、每月要將排查、調處的社會熱點、難點和群體性事件情況,整理上報縣司法局和當地黨委、政府。
(四)、值班接待咨詢登記制度
1、正常工作時間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值班。
2、每周一作為所長接待日,由所長值班。
3、值班人員接待群眾來訪要熱情大方,用語文明,有問必答,準確解答。堅決杜絕臉難看、門難進、事難辦的現象。對來訪信件,按程序認真做好登記,專人落實,注意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4、接待群眾集體來訪,要耐心細致地做接訪和疏導工作,必要時要及時向局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
5、接待人員要有事業心、責任心、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善于了解村情民意,及時發現問題,全力疏導化解,及時請示匯報。
6、接待群眾來訪要認真做好登記記錄,要注意保護來訪群眾的隱私,每周要將來訪記錄進行認真的整理,形成書面材料上報。
7、做好記錄冊(薄)的文書管理工作,嚴禁無關人員查閱。
(五)、請示匯報制度
1、發生或發現重大事件,要及時請示匯報。
2、及時上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
3、對群眾的來信來訪,要及時上報局機關和當地信訪辦。群體性或涉及面較廣的信訪事件要及時上報縣局和當地黨委、政府。
4、有關所內業務方面的重大事項要向縣局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請示匯報。
5、及時上報各種業務統計表。
6、請示匯報的事項要做好登記,對上級的指示要有專人負責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反饋領導。
(六)、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
1、司法所人員遇到重大疑難案件,應及時提請所長組織全所人員進行研討,必要時請縣局機關和本地鄉(鎮)黨委、政府領導參加討論,并申請給予人、財、物的支持。
2、討論重大疑難案件,應充分發揮集體智慧,準確運用法律、法規,公平、公正地制定調處方案。
3、對涉及司法所的重大事項要召集全所人員集體討論,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集中形成處理意見。
4、經討論提出的解決方案要指定專人負責落實。
5、經討論的案件要做好記錄,必要時及時上報縣局機關和本地鄉(鎮)黨委、政府。
(七)、業務公開、公示制度
1、業務要做到三公開:工作職責公開、工作程序公開、工作結果公開。
2、公開公示的內容由所務會議研究后予以公開公示。
3、重大事項的公開、公示,由所長召開所務會議研究決定,并報縣司法局批準后,予以公開。
(八)、定期考評獎懲制度
1、所內人員半年進行一次考評活動。
2、考評活動由所員進行自評后召開所務會議進行考評。
3、對所內違規違紀人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屢教不 改者,上報縣司法局處理。
4、每次對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的考核結果,作為 評先創優的主要依據。
5、經考評有突出貢獻者,上報縣司法局予以表彰。
(九)、檔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要指定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檔案。
2、嚴格執行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檔案安全保管制度。
3、建立檔案室,配備必要的設施。
4、按業務、文檔、案卷類別立卷,做到一案一卷裝訂歸檔,并做好入庫保管。
5、建立檔案借閱登記制度。
6、銷毀檔案,要建立銷毀清單,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銷毀。
(十)、勤政廉政建設制度
1、司法所人員要嚴格遵守《湖南省公務員八條禁令》及局機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政法干警紀律。嚴禁吃、拿、卡、要;嚴禁亂收費行為的發生。
2、實行政務、所務、帳務公開,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監督機制,聘請監督員,對司法所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
4、設置監督舉報電話,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十一)、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縣司法局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
2、對法律服務所案件收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3、帳款必須相符,并日清月結,接受局機關的監督檢查。
4、所內支出,由所長一支筆審批,必要時由局分管領導審批。
5、建立健全司法所固定資產、公物管理帳薄。
6、公物借支必須有書面借條,并由所長批簽。
(十二)、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制度
司法所各項規章制度篇4
(一)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二)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
(三)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四)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七)協助當地黨委、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八)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當地黨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見和建議。
(九)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各項規章制度篇5
登記統計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報表包括月表、季表、年報和其它報表等。
二、報送的報表,必須有單位公章、負責人和填表人簽字。
三、報表填寫、報送工作要堅持客觀性、真實性、時間性、一致性的原則。
四、月表、季表、年報都應按照規定時間上報,對沒有按時上報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五、兩次以上遲報視為拒報,拒報兩次將責呈單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各類報表實行檔案化管理,應于次年二月底前裝訂成冊,立卷歸檔,妥善保管。
七、每年區司法局將對報表的填寫、保送、裝訂歸檔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接待來訪制度
一、熱情接待。對來訪群眾要堅持文明禮貌,做到熱情周到。
二、來訪登記。在來訪登記表上填寫來訪人姓名、單位、電話、地址及來訪時間。認真聽取來訪人的申訴,耐心詢問有關問題,做好記錄,必要時向來訪人索要書面材料。并告知來訪人應對反映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三、恰當處理。對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應嚴格按有關政策和規定處理,盡量滿足群眾的正當要求。1.能當即答復或解決的問題應予以答復或解決。2.比較重要的、典型的問題,應及時整理,送呈主管局領導批辦。3.來訪群眾要求合理,符合政策,應該解決而又長期末能解決的問題,可交由有關部門處理或直接查辦,并督促承辦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處理。4.對于集體上訪或提出無理要求或要求過高的上訪者,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耐心做好說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時向局領導和上級信訪部門報告。
廉政建設制度
一、每年開展一次轄區群眾對司法所行風評議活動;
二、實行政務公開,公開司法所各項服務內容和工作流程,接受群眾監督,嚴禁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禮品、禮金,循私舞弊。
三、認真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司法所長既要對本所行政業務工作負總責,也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
考核評比制度
一、每年年初,根據上級主管機關的工作部署制定業務考核標準,考核標準應明確具體。
二、采取年度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方式,年度考核根據安排統一進行,日常考核隨時進行。
三、考核采取打分方式,與上級主管機關的業務考核計分標準相對應,以得分多少確定考核結果。
四、考核結果定期通報,考核取得較好成績的給予表揚獎勵,對考核存在問題的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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