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承諾書,在寫作上,承諾書有一定的書寫規范。相信許多人會覺得承諾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中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學生應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二)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盡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于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三)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愿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衛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學校簽名(蓋章):
家長:
學生:
20__年__月__日
【篇2】中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體教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學校與將車輛停放校內的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其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無條件遵守執行。
一、除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或本單位教職工車輛外,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園。教職工親友車輛需進入校園內的,由教職工本人引領,按規定進入校園,停放于規劃車位。
二、本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需進入校園時,須將《邵莊初中車輛出入證》放在前擋風玻璃處以便查驗,無此出入證安保室一律不得放行。所有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位停放,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三、非工作需要,所有車輛不得駛入綜合樓前、操場、籃球場、餐廳前、教學樓前等學生經常活動的場所。
四、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限速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與行人搶道,學生在校道集體活動時,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五、嚴禁在校園內學車試車,不得將車交由無駕駛證者駕駛,摩托車在校內禁止搭人。校內禁鳴喇叭。
六、本校教職工,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不開賭氣車、英雄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七、嚴禁本校教職工以營利為目的用私家車搭載學生。尚處于實習駕駛期的教職工不得無償搭載學生。
八、自覺監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無營運資質或車況不好的、超載的車輛。
九、學校小超市、衛生室、食堂有業務來往的客戶,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十、對違反協議經警告不改的車主,學校將收回《邵莊初中車輛出入證》,拒絕該車入校。
十一、對駛入校園的車輛因駕駛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者,車主必須負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邵莊初級中學(蓋章)教師簽名:
__X年11月17日年月日
【篇3】中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安全工作人命關天,責任重于泰山。學校安全工作事關社會穩定和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加強我校擁有私家車教職工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交通安全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學校與擁有私家車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本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必須證照齊全,參加強制保險;憑證照及參加保險證明復印件在學校辦公室登記。
二、車主必須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章制度。教職工所有車輛不得進行非法營運,嚴禁利用假期及業余時間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三、駕車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定,文明駕車,嚴禁酒后駕車。
四、不得搭載往返學校的中小學生。
五、不得將車交由無駕駛證者駕駛,嚴禁在校園內學車、試駕。
六、校園內禁鳴喇叭,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限速在每小時15公里以下。
七、在校園內,不得與行人搶道,學生集體活動時,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八、所有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區停放。
九、因非法營運、駛入校園的車輛因駕駛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車主必須負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學校上報教育局并追究當事人的相關責任。
十、本責任書有效期為一年,即自__年9月1日起至__年8月31日止,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校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教職工簽字:____________
【篇4】中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為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對機動車、摩托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與各位車主簽定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所有車主、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公安部門、交通部門、鄉安辦的指揮和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二、車主、駕駛員必須按規定定期參加安全學習,接受安全教育,不得拒絕或無故不參加。
三、車主必須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牌證,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上路行駛,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上路。
四、車輛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證件齊全有效,嚴禁拼裝車、故障車、“帶病、帶殘”車輛上路行駛。車輛必須定期年檢,未按規定檢驗合格的,不準繼續行駛。
五、駕駛證必須按規定審檢,未經審檢合格的,不準繼續行駛。
六、駕駛車輛時必須帶齊駕駛證、行駛證,嚴禁無駕駛證開車。
七、二輪摩托車只準坐二人,嚴禁超坐、超速,嚴禁農用車客貨混裝。
八、駕駛和乘坐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嚴禁挪用牌證。
九、機動車輛必須參加強制保險,禁止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十、保證政令暢通,發生事故及時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遲報。
學校領導(簽字):
車主(簽字):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