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銷售代理合同版(錦集3篇)
銷售代理是獨立的法人組織,并與委托方有長期穩定的關系。銷售代理不等同于廠家的直營銷售機構,也不是廠家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他有獨立的利益,獨立核算。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紅酒銷售代理合同版(錦集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篇1】紅酒銷售代理合同版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 車位進行包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訂立條 款如下:
第一條 具體項目
本項目名稱為 ,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對該項目車位
進行包銷服務。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內,除非合同終止條 件出現,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 止合同。
3.合約期滿,同等條 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1.本合同書約定之車位由乙方全權負責銷售。
2.甲、乙雙方按“甲方得底價、乙方得超過底價部分的溢價”原則進行合作。
3.甲方按下述方式給付乙方溢價收入:
(1) 底價:甲、乙雙方確定,項目車位銷售底價為 /個,底價部分為甲方收 入。高于底價部分為溢價,該溢價均作為乙方的收入。
(2) 結算方式:乙方按月編制銷售報表,提出當月應收溢價。甲方在收到銷售報表 后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將溢價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戶(逾期視同審核完畢)。
第四條
1、 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
2、 該履約金為合同保證金,保證乙方履行包銷義務。合同期滿后 3個工作日內,由 甲方退還乙方。
第五條 包銷合作方式
雙方按下述步驟實行合作:
1、 可售車位的給付
(1) 甲方分期向乙方交付可售車位。
(2) 自本合同簽訂后第二個月起,每月 3日前以《可售車位一覽表》的書面形式, 將可以銷售的車位交給乙方。該《可售車位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2、 包銷款項支付
(1) 乙方收到《可售車位一覽表》后,向甲方上報《包銷回款計劃》。
(2) 雙方約定,《包銷回款計劃》中應列明完成時間和完成比例。完成時間為自計劃上報之日起向后順延12個月。完成比例為《可售車位一覽表》中車位數量x銷售底價x80%。
(3) 為充分體現乙方合作誠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繳納包銷費用。具體方式為:乙方按《可售車位一覽表》中所列的銷售總額的 80%自《包銷回款計劃》上報之日起一個 月內,分四次向甲方繳納包銷費用。具體為每個季度繳納比例為 20% 30% 30% 20%
(4) 雙方約定,上一款中第一個筆 20%包銷款項自乙方向甲方上報《包銷回款計劃》 后一個月內支付。
3、 溢價款項結算
(1) 雙方約定,乙方的車位銷售的溢價款項按月結算。
(2) 具體結算方式為:乙方在每月 3日前向甲方上報上個月的《溢價結算申請》。 該申請中列明上個月已銷售車位、銷售總額、底價溢價明細和乙方應收取溢價。
(3) 甲方在收到該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將溢價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戶。
4、 本條 所述所有文本、計劃、表格,均以雙方對接人簽字為準。
雙方的對接人為:__
聯系方式為:__
如雙方要更換對接人,由一方書面向另一方提出。
第六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 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內,本項目車位銷售必須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不得自行進行銷售,且不得指定其它代理商或物業公司代理銷售本項目車位。
(2) 為保障乙方有效地進行項目銷售代理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以及該項目公開銷售車位所需的各項文件資料。
(3) 甲方應向乙方授權并提供對外委托銷售代理證明等相關文件,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
(4) 甲方負責完成地下停車場的地鎖、指示牌、照明燈、藍牙門禁燈基礎設施。
(5) 確保委托乙方所銷售車位權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 甲方應提供乙方銷售接待場所及日常辦公設備。
(7) 甲方應該提供其他必要支持:銷售活動場地、廣告位、業主資料、車位鎖等
(8)甲方負責車位交接事宜,乙方協助辦理。
(9)甲方負責銷售合同的編制和制作,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執行。
(10)甲方指定專人配合乙方工作,包括協調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及相關部門 (交警、公安、城管等)配合乙方工作。
(11)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
(12)客戶購買車位的車位款及其他附屬應繳款由甲方直接收取。
(13)乙方遞交的已簽車位購買合同,甲方須在 3個工作日內審閱完畢(甲方認為需修改的除外),如果5個工作日內未審閱,則視同已簽;甲方仍須按時向乙方支付傭金。
(14)因買賣合同糾紛、車位質量、車位交付等引起的爭議,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 責任。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如果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代理傭金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進行正常銷售時, 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負責本項目獨家代理銷售工作。
(3)乙方負責銷售人員的組織、培訓和管理工作。
(4)乙方工作人員的工資、提成、獎金、福利、住宿、工裝、差旅培訓等費用全部由 乙方承擔。
(5)乙方工作人員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受甲方委托負責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合同,必須以甲方確認的合同樣本內容 為準,任何與客戶額外的約定事宜,必須事先經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經濟 損失,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全權負責制定相關車位營銷策劃、設計符合法律規定的銷售廣告及其它促銷
(8)乙方負責協助甲方的辦理車位交接工作。
(9)乙方負責價目表的制作(在雙方商定好均價的基礎上)交甲方簽字后執行。
(10)乙方負責優惠方案的編制和制作,甲方審核簽字后執行。
(11)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低于銷售底價銷售本合同委托之車位, 否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1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因甲方向第三方整體轉讓或部分轉讓項目權益或產權等而導致所委托物業的權益或者產權變更的,甲方在轉讓時必須向受讓方說明本合同的有效 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及債權債務事宜簽定協議。如未能簽訂新的代理協議,則甲方 應按合同總金額(本項目違約部分車位銷售傭金總額)的 200 %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13)如出現以下重大變化,可能影響乙方銷售的,乙方有權隨時無條 件的終止合同, 不對甲方負任何賠償責任。
(1)國家政策及法律關于車位歸宿問題的新定義。
(2)項目 物業管理公司變換或現物業公司不配合銷售工作。
(3)甲方對本項目所承諾條 件的變更。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銷售傭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傭金的 3%。向乙方償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按合同總金額(本 項目所有代理車位銷售傭金總額)的 200 %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該項目車位的代理合同或 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按合同總金額(本項目所有代理車位 銷售傭金總額)的200 %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3.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 款,須承擔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 合同自動解除
1.若發生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雙方協商一致的;
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范圍且 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
4.因以上兩條 原因而終止合同的,已經銷售的傭金提成據實結算。
第七條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并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任何爭議之處,雙方可友好協商另立補充合同,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規定,向本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法院提 起訴訟。
3.在本合同規定的委托期內,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銷售代理工作且甲、乙雙方結 清一切費用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乙 方:
授權委托人:
日 期:
聯系電話:
【篇2】紅酒銷售代理合同版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為 項目(暫定名,以下簡稱“本項目”,最終項目名稱以政府有關部門正式批文為準。)提供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等方面的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雙方愿自覺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本項目”);
2、項目位置: ;
3、物業類型: ;
4、占地面積: 約為 平方米;
5、總建筑面積: 約為 平方米;
6、委托銷售范圍:委托銷售項目全案∕項目 期,物業面積約為 平方米,其中房屋 套,車位 個,詳見附件 。委托乙方銷售的最終面積數、套數、價格等經相關行政部門審批后,由雙方于項目開盤前 日以附件 形式蓋章確認作為乙方銷售的最終依據,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委托工作內容
1、本項目全案營銷策劃(營銷策劃具體工作內容見附件 );
2、本項目住宅及可售停車位等物業的銷售代理(銷售代理工作內容見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
第四條 雙方聲明和保證
雙方向對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 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五條 雙方權責
一、甲方權責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經雙方核實乙方工作確有不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意見對服務質量進行改進和提高;
2、甲方有權變更項目市場策劃、銷售策略、銷售價格等涉及項目所有的決策。如甲方對所提供的資料或雙方確定的有關項目所有策略和執行辦法有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變更。同時雙方應相應調整乙方的考核任務指標;
3、甲方有權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策劃思路、策略、建議、報告分析等方案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并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4、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并協助乙方辦理代理銷售相關工商、行政審批手續;
5、在本項目開盤日前30日內,甲方負責按規定辦理本項目開發及銷售法 律手續。保證本合同約定物業在正式開盤銷售前具備《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及完成價格申報等工作,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
6、甲方保證在各期物業正式開盤前完成與按揭銀行的簽約工作,使買家具備 辦理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提供專業且服務水平好的簽約律師在銷售現場辦公,向客戶提供簽約及相關法律服務;
7、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⑴ 辦理銷售收款,款項進入甲方帳戶(包括定金、認購款、購房款、違約金等);
⑵ 負責認購房屋的網上備案工作;
⑶ 負責現場甲、乙雙方需要協調的各類工作事宜。
8、提供以下設施、銷售工具及承擔相關費用:
提供樣板間(含裝修、裝飾、家具)、銷售中心(含辦公設施、設備、電話、裝修、裝飾)等,并承擔設計、制作、安裝、使用等費用(包括銷售中心、樣板間水費、電費、保安、保潔等物業費用等);
負責銷售體日常辦公費用;
負責提供看房班車及承擔相關費用;
戶外廣告牌、工地圍墻廣告的審批、制作及費用;
按雙方確定的宣傳推廣計劃投入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會、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含獎品部分)、模型、報紙等媒體廣告、宣傳品(包括樓書、海報、戶型圖單頁、客戶通訊等)制作、發布等所有宣傳推廣費用。
9、甲方同意在本項目的所有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營銷策劃、獨家銷售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標識;
10、根據本合同第六、七條有關內容,按時向乙方支付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費用。
二、乙方權責
1、乙方應組成專案項目組進行本項目的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確保銷售人員的數量和質量,提供誠心、誠信、全力服務;
2、為保證本項目銷售推廣的最佳效果,乙方在如下方面提供專業建議: 工地現場包裝
項目引導
接待中心及樣板間的建筑、裝修、裝飾的設計和施工
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
向甲方推薦優秀的廣告發布公司
向甲方推薦業績優良的律師行、公證處、按揭銀行等單位
3、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需以書面形式根據不同階段向甲方提供項目市場 調研、市場定位研究、設計評估、全方位策劃報告、銷售執行報告、銷售策略(含銷控策略)、廣告策略及實施計劃等文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負責具體組織執行工作,甲方應在簽收乙方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對文件內容予以書面確認(認可)或提出異議并在加蓋公章后送達對方,如逾期未確認或提出異議,則視為已確認(認可)文件內容;
4、乙方以甲方的工程進度和銷售要求為依據,制定銷售進度表;在銷售過程 中,制定銷控策略和銷控表,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具體負責銷控執行工作;
5、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作出關于媒體廣告發布、展示會、宣傳品、促銷及客戶 聯誼活動等方面的計劃、策劃方案和費用預算,由甲方審核批準,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有關承包商;乙方應全面參與以上工作,并有義務協助甲方將費用控制在約定范圍之內;
6、保證銷售過程真實,對客戶不作未經甲方允許之承諾;
7、 不得擅自以低于甲乙雙方認可的銷售價格銷售本項目;
8、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管理、收集客戶資料、反饋客戶意見、協助甲方辦理客 戶契約簽署。乙方現場銷售人員應進行全面銷售服務,包括協助甲方配合銀行和律師辦理按揭手續、催繳房款、協助甲方辦理入住交接等工作。建立客戶檔案并備份其資料(包括備份客戶簽約合同);
9、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工資、傭金及相應的福利、保險。
第六條 銷售價格、銷售條件、銷售任務指標、服務費用標準
1、銷售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 元/平方米。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商業銷售均價為 元/平方米。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車位銷售均價為 元/平方米。
具體價格詳見附件價格表。
2、本項目正式開盤可售應具備下述條件:
本項目擬定于 年 月 日正式開盤銷售。根據本項目工程進度、證件取得時間及營銷策劃實際進展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項目具體開盤時間,以保證本項目銷售取得理想業績。
⑴ 甲方應于本項目各期物業正式開盤銷售1個月前取得當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完成價格申報備案工作;
⑵ 甲方應于首期物業正式開盤銷售兩個月前完成現場包裝、接待中心、樣板間的裝修及布置;
⑶ 于正式銷售前,甲方完成與按揭銀行以及相關律師行的簽約工作,使得買家具備辦理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
⑷ 甲方完成銷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銷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銷售面積測量、銷售資料(樓書、戶型圖集、宣傳單頁等)印制;
⑸ 工程業已開工,并按甲方承諾的工程進度表之約定保持正常的工程進度。甲方承諾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⑹ 營銷策劃方案、推廣計劃如期執行。
3、銷售任務指標
4、服務費用標準:
⑴ 營銷策劃服務費用標準:
本項目營銷策劃費為: 萬元人民幣/月。
從 年 月 日起支付當月營銷代理服務費用,以后每月支付當月營銷策劃服務費至本項目正式開盤;
⑵ 銷售代理服務費用標準: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按照乙方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用;
⑶ 超額獎勵:超額獎勵方式及金額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 費用支付
1、從 年 月 日起甲方按月支付營銷策劃服務費至本項目正式開盤日止。每月 5日為乙方營銷策劃服務費的結算日,甲方應在此日前以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當月營銷策劃服務費;
2、每月月末之日為乙方銷售代理服務費的結算日。乙方按已簽訂《商品房預 售﹨買賣合同》的總合同房款,計算出當月應結代理服務費用表,并于次月3日前報甲方審核。甲方應在簽收乙方提交的代理服務費用表后3個工作日內對表的內容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并在加蓋公章后送達乙方,如逾期未確認或提出異議,則視為已確認文件內容。甲方須在確認代理服務費用表后5日內以支票或匯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銷售代理服務費,乙方收到此費用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有效發票;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購房客戶退房,由甲方退還購房客戶已交的一切款項 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銷售代理費,如該房由乙方繼續出售,則甲方須按照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另行支付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用;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購房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銷售代理費。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
5、由于客戶原因退房,乙方退還已收取之銷售代理費,甲方收取客戶違約金、 定金的,甲、乙雙方按5:5分成;
6、乙方銷售代理的房屋系甲方推薦的內部工作人員、關系客戶、渠道客戶購 買的,該部分購房款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按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用。但甲方推薦的內部工作人員、關系客戶、渠道客戶的購房比例不得超過本項目委托銷售物業面積的 %;
7、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已交齊定金或部分購房款并簽署《認購書》或《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的,甲方應于本合同解除及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購房款對應的全部銷售代理服務費。
8、乙方銀行帳號
銀行名稱:
開戶名稱:
帳 號:
第八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應將其用于本項目以外其他用途。
2、本合同有關報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甲方在支付相關服務費用后 享有上述報告及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乙方保留署名權及必要的對外宣傳將本項
目列為乙方作品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上述報告及相關工作成果用于本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因本合同一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購房客戶)因知識產權侵權等事宜向另一方索賠或另一方被有關政府部門處罰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在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向違約方追償(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款、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等)。
第九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文件的傳遞及工作對接方式
甲乙雙方明確工作簽字代表及對接人,雙方簽字代表及對接人在收到相關資料后應根據對方簽字代表要求予以簽收。
甲方簽字代表及對接人: 聯系電話: 甲方電子郵箱:
乙方簽字代表及對接人: 聯系電話: 乙方電子郵箱: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更換簽字代表及對接人,變更一方均應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告知變更人員的名稱、職位及職權等信息,如變更一方未按上述約定履行通知義務,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變更一方承擔。如一方簽字代表及對接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不履行簽收義務,則另一方按本合同首頁對方地址或本條所列對方電子郵箱發出書面或電子版文件之日,即視為對方收到。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補充、完善;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制訂補充協議,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補充協議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事項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約定內容為準;
3、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于合同屆滿前提前解除本合同,雙方辦理完結算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4、如因甲方確定的調價幅度超過開盤前甲、乙雙方確定的調價原則及漲幅 (調價原則詳見全案策劃報告)導致乙方無法完成銷售任務指標,則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5、合作期間一方出現重大失誤,嚴重損害對方利益及社會形象,受害方有權 終止本合同,一切后果由失誤方承擔;
6、若因甲方原因(如工程停工、施工質量、裝修標準變化或質量、無銷售許 可證、未按計劃足額投入宣傳費用等),導致乙方不能完成銷售指標時,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7、除不可抗力導致甲方項目的銷售出現困難,未達到甲方制定的銷售指標 時,甲方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需要支付本合同已履行期間的營銷策劃服務費外,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同時解除合同;
8、本合同中止/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 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雙方議定,無論合同以何種原因、方式解除或終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對第三人、社會公眾批評、職責對方。乙方在本合同終止10個工作日內,應將甲方提交之所需返還的資料返還甲方;
9、在下列情形中,可提前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2)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3)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一方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如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出現以下情勢,則依法免于承擔民事責任。
1、不可抗力:
(1)政府或其他權威機構確認的不可抗力條件;
(2)由雙方共同確認的不可抗力條件。
2、任何一方對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可免責,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并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
1、“ ”為本合同附件一;
2、“ ”為本合同附件二;
3、“ ”為本合同附件三;
4、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陸份,正式簽訂后甲乙雙方各持叁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篇3】紅酒銷售代理合同版
甲方:__公司乙方:(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后,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出口代理協議書甲方:__公司乙方:(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后,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咨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秘密。并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并在安全收匯后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并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單單結匯。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_(B),但每票不低于(B)_佰元整,不高于(B)_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并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備注: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
乙方:__公司
(簽字)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