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合同協議精選5篇
土地轉讓是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有償或無償地由甲轉給乙的行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轉讓合同協議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土地轉讓合同協議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2.0,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
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
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篇2】土地轉讓合同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并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縣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準后開發、利用農村土地轉讓合同范本農村土地轉讓合同范本。
五相關稅費繳納
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租賃期限租金。
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農村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村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3】土地轉讓合同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縣鎮村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地塊:
坐落四至:
前抵:
后抵:
左抵:
右抵:
地塊數塊,面積丈。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以元/丈計算,共計人民幣大寫:(¥:)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和土地戶簽定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二百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幾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篇4】土地轉讓合同協議
轉讓方(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轉讓協議(下稱“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廠房位置設施與面積范圍
1、甲方現有位于,廠房棟層樓,占地面積萬㎡左右;已經竣工驗收建筑總面積萬㎡左右;
2、廠區前后已經澆注好的水泥路,具體范圍:;
3、修建好的四周圍墻;(范圍包括東;南;北側以圍墻界限內;西面
以2號與1號廠房水泥路中心鐵欄桿為界限和附:開發區管委會以土地紅線圖為準,詳見本協議“附件一”)廠房可以以乙方名義開立紅本《房產證》。土地直接以乙方名義正式掛牌手續辦理《土地證》。
二、轉讓費用與其他稅費約定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確定,甲方將上述房地產以總價人民幣萬元(¥萬元)轉讓給乙方。此轉讓價為甲方實收價格,乙方注冊公司和因為本轉讓行為辦理所有證照(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用、土地出讓金、契稅、印花稅、登記費等)的手續費(稅)用均有乙方承擔。
三、債權債務承擔
請在史律師指導下簽署本協議,否則概不承擔私自簽署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廠房土地轉讓協議中銀史潤華律師
1、甲方應及時報告開發區管委會要求指定專人幫助乙方辦理政府部門需要的立項、紅線圖、規劃、環評、工商、稅務、機構代碼等等有關證照審批手續,稅(費)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對該廠房轉讓協議生效之前基于該廠房的一切債權、債務承擔責任。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協議簽署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萬元(大寫:)。
2、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轉讓廠房的規劃立項、環評、工商、稅務、機構代碼手續事宜,并在辦妥上述事宜之后的30個工作日內將上述有關手續移交乙方,乙方需同時向甲方支付本協議預付款人民幣萬元(大寫:);甲方收到預付款后將該《房產證》原件交付給乙方。
3、乙方在收到房產證之日起60天之內將余款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全部付清。如果逾期,90天內按照轉讓款總額月息1、5%計算支付給甲方,超過期限90天后按照同期商業銀行利息的3倍計算支付給甲方。(乙方預期支付各期款項不適用本協議有關“定金罰則”的.約定,使用本款規定)
五、雙方責任
1、甲方中途悔約,按照乙方所付定金數額雙倍返還乙方。
請在史律師指導下簽署本協議,否則概不承擔私自簽署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2、乙方如逾期支付以上各期款項,除應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承擔責任外,乙方需提交乙方關聯企業基于以上款項的擔保聲明,或提供其他財產擔保證明。
3、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房地產預付款30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但甲方在規定期間已經把所需文件遞交給相關政府部門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不能按時辦理有關手續額,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生效日起60天內,甲方應保證廠房(包含土地部分)場地清理以確保乙方按時進駐,順利接管。
5、上述房地產正式轉讓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該物業并行使一切權利。
六、其他事項
1、本協議簽署時,雙方應就房產及其附屬設施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進行清點確認移交,同時列明清單(詳見附件二),確保上述房地產在產權變更清場后,一并交付給乙方。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所在地政府管委會留存備案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部分以及本協議附件部分為本協議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發生不可協商的爭議由本協議廠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且由敗訴方承擔對方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因訴訟產生的費用。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簽訂地點:
【篇5】土地轉讓合同協議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