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情況報告四篇
領導班子,由若干領導成員按照一定的結構組成的有機整體,是一個地區、部門或單位團結和帶領干部群眾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集體。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落實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情況報告四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落實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情況報告1
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現就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性緊迫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委員會是黨執政興國的指揮部,“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上必須作表率、打頭陣;強調對各級“一把手”來說,自上而下的監督最有效,黨中央要加強對高級干部的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管理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強調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關鍵在黨委常委會,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環境和風險挑戰,只有毫不動搖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一以貫之推進黨的偉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監督把“關鍵少數”管住用好,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領作用,才能團結帶領廣大干部群眾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不斷取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勝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紀檢機關監督專責,形成了許多有效做法和經驗。同時,必須清醒看到,對“一把手”監督仍是薄弱環節,完善黨內監督體系、落實監督責任的任務依然十分緊迫。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越要加強監督。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必須明確監督重點,壓實監督責任,細化監督措施,健全制度機制。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做實做細同級監督,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全黨步調一致向前進。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促進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要全面落實黨內監督制度,突出政治監督,重點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政治上認識領導職責中包含監督職責,增強監督意識,履行監督責任;正確對待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勇于糾正錯誤,切實改進工作;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主動接受監督,決不能拒絕監督、逃避監督。“一把手”要自覺置身黨組織和群眾監督之下,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領導干部的監督。
二、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一)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強化監督檢查。“一把手”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政治責任,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黨委(黨組)、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要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將“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等的重點,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一把手”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自律上當標桿、作表率,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敢于擔當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治家,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始終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三)加強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員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一把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做到廉潔自律,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應當加強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督促省級黨委加強對下級“一把手”的管理。上級“一把手”要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每年述職的重點內容;對下級新任職“一把手”應當開展任職談話;同下級“一把手”定期開展監督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批評教育,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及時予以誡勉。
(四)嚴格執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下級“一把手”落實責任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的及時約談。紀檢機關應當通過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提出整改建議等方式,推動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對“一把手”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五)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制。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問題。中央組織部應當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巡視巡察、審計監督、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發現“一把手”違反決策程序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對糾正不力的要向上級紀委、派出機關反映。
(六)巡視巡察工作要緊盯“一把手”,及時發現問題。黨委(黨組)要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巡視定位,查找糾正政治偏差。巡視巡察組應當把被巡視巡察黨組織“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進駐前向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深入了解情況。巡視巡察談話應當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況作為必談內容,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深入了解。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單獨列出,提出明確意見和整改要求。
(七)及時掌握對“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責述廉制度。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駐點調研、專項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落實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制度,發現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工作,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三、加強同級領導班子監督
(八)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相互監督,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當及時向黨中央報告或者實名向中央紀委常委會反映。黨委(黨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切實履行好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作的函詢說明簽署意見時,要進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簽了之”。領導班子成員之間應當經常交換意見,發現問題坦誠向對方提出,發現“一把手”存在重要問題的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一把手”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以及群眾反映、巡視巡察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實事求是作出說明。
(九)發揮領導班子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提高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本著對自己、對同志、對班子、對黨高度負責的態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增強領導班子戰斗力;發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有違紀違法問題的,應當及時如實按程序向黨組織反映和報告,對隱瞞不報、當“老好人”的要連帶追究責任。
(十)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按規則和程序辦事。健全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堅決防止以專題會議代替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堅決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決不允許領導班子成員將分管工作、分管領域變成不受集體領導和監督的“私人領地”。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重要事項須提交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時應當暫緩表決,對會議表決情況和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十一)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管黨治黨工作。黨委(黨組)要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一把手”要定期聽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情況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紀委應當向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廉潔自律等情況,推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黨委(黨組)要完善落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的具體舉措。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法司法等問題的,受請托人應當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來自其他領導干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應當堅決抵制,及時向黨組織報告。不按要求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分領域形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報告。黨委(黨組)要定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狀況,經常聽取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相關報告,認真查找領導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審批監管、工程建設、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分析,注重發現普遍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促進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加強對關鍵崗位的管理監督。
(十四)完善紀委書記談話提醒制度,如實報告領導班子成員履職盡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紀委書記應當牢固樹立報告問題是本職、該報告不報告是失職的意識。發現領導班子成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發現存在重要問題的,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情況。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
(十五)落實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責任,把管理和監督寓于實施領導的全過程。黨委(黨組)要切實管好自己的“責任田”,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黨委(黨組)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任職回避、定期輪崗、干部交流制度,對“一把手”制定更嚴格的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進“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在領導班子中公開工作。健全干部雙重管理制度,明確主管方、協管方對雙重管理干部的監督職責。
(十七)規范領導干部家屬從業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高級干部要帶頭執行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為全黨作出示范。黨委(黨組)要抓好相關規定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領導干部與企業家交往必須守住底線、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帶頭落實“親”、“清”要求,不得以權謀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屬親友,決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職權斂財謀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對家庭成員進行“圍獵”。黨委(黨組)、紀檢機關要加強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十八)加強上級黨組織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黨委(黨組)要履行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領導責任,統一確定或者批準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上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有計劃地參加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部門應當會同紀檢機關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重點檢查“一把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否態度鮮明,民主生活會是否真正紅臉出汗。對不按規定召開的嚴肅指出并糾正,對走過場的責令重新召開。對下級黨組織所轄地區、部門、單位發生重大問題的,督促下級領導班子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十九)強化選人用人的組織把關,落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強化對下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擬任人選的把關,壓實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各環節的領導責任。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好干部標準,嚴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紀檢機關應當動態更新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黨委(黨組)要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同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督查、相關業務部門考核發現的問題相結合,進行全面客觀評價。每年可以選定部分“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進行重點考核,對問題反映較多的進行專項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群眾反映多的領導干部及時敲響警鐘。黨委(黨組)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了解掌握群眾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反映。領導干部要傾聽群眾呼聲,嚴肅認真地對待群眾的意見、批評。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應當對信訪舉報情況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對反映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督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部門、單位黨組織查找分析原因。對涉及下級“一把手”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信訪舉報問題進行專題分析,對社會反映突出、群眾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一般性問題開展談心談話。
(二十一)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完善紀檢監察建議制度。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審核整改報告、督辦重點問題等方式,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整改落實到位。針對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完善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對整改問題不及時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五、切實加強黨對監督工作的領導
(二十二)加強黨委(黨組)對監督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堅決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領導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抓好督促檢查。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擺在管黨治黨突出位置,通過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統籌黨內各項監督,支持和監督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督促黨的工作機關加強職責范圍內職能監督工作,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日常監督和黨員民主監督作用。
(二十三)以黨內監督為主導,貫通各類監督。各級黨委要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帶動作用,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合力。加大統籌力度,整合各類監督信息資源,有效運用大數據,建立健全重大監督事項會商研判、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使各類監督更加協同有效。
(二十四)發揮紀委監委專責機關作用,增強監督實效。紀委監委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精準有效運用“四種形態”,以嚴格的執紀執法增強制度剛性,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堅決查處,對不抓不管、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大力支持下級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完善全覆蓋的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二十五)積極探索創新,增強針對性、有效性。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切實抓好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各項監督制度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加強分類指導,細化監督舉措。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相結合,鼓勵地方、部門和單位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落實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情況報告2
區委:
按照區委關于專題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相關精神,我局黨組高度重視,賡即召開專題黨組會,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研究貫徹落實工作,并對照《意見》5個部分25項工作開展“回頭看”。現將貫徹學習和 “回頭看”情況報告如下:
一、專題傳達學習,充分加強認識
20xx年x月xx日,我局召開局黨組會,專題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局黨組書記、局長xx在會議上指出,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的重要內容。這次印發《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釋放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信號,并從制度層面對監督工作作出規范完善,為我們推進更加嚴格的約束、更加科學的監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須全面深刻領會,把文件各項要求落細落實。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也紛紛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從嚴要求、更是關心愛護,正確對待監督、主動接受監督、自覺配合監督,使在監督下開展工作成為一種習慣、一種常態。
派駐紀檢組強調,要敢于動真碰硬,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加強日常管理監督,構筑立體式、全方位監督網絡。同時,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開展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
二、對照意見,切實開展“回頭看”
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對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圍繞個人思想作風、學習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四個方面開展了對照檢查,認真查找自身存在問題。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黨性修養、思想覺悟和法紀意識認識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對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學習不夠,導致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二)落實主體責任措施不夠到位、成效不夠明顯。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圍內的“一崗雙責”,特別是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進不夠。
(三)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較弱。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夠強,特別是八小時工作時間外的生活中廉潔自律意識有待加強。
(四)黨建學習重形式輕效果。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對“抓發展必須抓黨建、抓黨建就是抓發展”的理念認識不到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
(五)監督協調貫通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合力尚未形成。現有的干部監督方式仍以“從上對下”的監督為主,群眾監督的主渠道作用發揮得還不夠充分。
三、立足職責定位,發揮監督專責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關鍵少數”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要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是否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自覺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是否堅持黨建業務一起抓,推動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是否帶頭遵守黨的六項紀律,帶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馳而不息反對“四風”。要著力發展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把黨史學習教育作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抓手,同時不斷加強警示教育,充分發揮一把手典型違紀違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強化通報曝光,引導督促“關鍵少數”加強自我監督。
(二)緊盯三個環節,對領導干部用權全程監督。一是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化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選拔動議、研究、考核、公示、談話等環節的監督,嚴格把好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健全干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二是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權力運行的監管,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負面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抓好關鍵環節排查和重點領域防控。三是加強經濟責任離任審計,一把手離任、轉任前,提前與審計機關溝通,保證足夠時間全面審計一把手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加大離任審計的力度,分清經濟責任,使離任干部不交馬虎賬,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壓實工作責任,凝聚對領導干部監督的工作合力。堅持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督促局黨組認真貫徹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壓實局黨委書記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其他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定期聽取工作匯報,認真參加民主生活會,通過加強檢查考察、談心談話等方式,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充分有效履行監督職責,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局機關紀委配合區城管局派駐紀檢組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完善細化談話提醒、述責述廉等制度,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切實體現嚴管即是厚愛。
(四)強化精準思維,推動領導干部擔當盡責落到實處。要精準聚焦緊盯“關鍵少數”,重點聚焦班子成員和廉政風險易發多發崗位,精準有力問責,堅持權責統一、失責必問,緊盯領導干部公權不用、公權私用、公權亂用,實施規范問責、精準問責。同時,整合現有監督制度,加強對關鍵少數、重點崗位的信息化監督,實現舉報、查證、反饋、信息報送一體化,進一步提升監督效能,著力解決壓力傳導層層遞減、責任鏈條逐級松動、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
落實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情況報告3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一環,以自我革命的堅定決心和空前力度,創新監督理念、明晰監督責任、健全監督機制、完善監督舉措,織密織牢監督網、打好監督“組合拳”,在推動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探索出一條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有效路徑。
把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牽“牛鼻子”、抓關鍵,是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的重要方法論。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高度重視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強調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
實踐反復證明,只有領導干部帶好頭、做榜樣,才能成為無聲的命令,產生強大的感召力。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各級“一把手”必須當好把方向、謀全局、抓關鍵、帶隊伍的領頭雁,把責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擔子,敢于啃最硬的骨頭,善于接最燙的山芋。“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標桿作用應當體現在錘煉黨性、遵規守紀、匡正作風、擔當作為等方方面面。十八屆黨中央上任伊始,就把立規矩擺在首位,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破題,堅持以上率下、層層示范。黨中央相繼制定修訂多部黨內法規制度,對“關鍵少數”作出許多“硬約束”,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如在加強教育堅定理想信念方面,從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到“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從“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都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把主體責任扛起來,主要領導同志要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要求“一把手”學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嚴一些、更高一些。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為官避事平生恥”,要求“黨政‘一把手’親力親為抓改革”。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中,要求“黨政‘一把手’要當好扶貧開發工作第一責任人”。在全面從嚴治黨中,要求“黨委書記要做管黨治黨的書記,當好第一責任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指揮、親自部署,要求“主要領導干部要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及時發聲指導,及時掌握疫情,及時采取行動,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突出領導干部這個關鍵,牽牢“牛鼻子”,形成一級帶一級、一級抓一級的示范效應,已經成為我們黨帶領全國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方法指引。
鮮明的問題導向劍指“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頑疾。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各級領導班子“一把手”是“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一把手”違紀違法最易產生催化、連鎖反應,甚至造成區域性、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在多次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難題的實質、危害、表現形式進行深入剖析,并就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黨中央多管齊下、多措并舉,以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為基礎,以管住權力為關鍵,以加強制度建設為保障,通過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優化黨內政治生態、高舉巡視“利劍”、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強化問責等各項舉措,補足監督短板,構筑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嚴密體系,成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面從嚴治黨領域的生動體現。
黨中央對各級“一把手”違紀違法問題嚴查重處、絕不姑息。黨的十八大以來,倒在反腐利劍下的中管干部中,黨政“一把手”占到相當比例,不是“一把手”的,違紀違法問題也有很多發生在擔任“一把手”期間。白恩培、蘇榮、趙正永、秦光榮等人就是典型。2017年和2018年,黨中央分別就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規建設別墅問題及涉案的主要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下發通報,給全黨上了極其深刻的政治警示教育課。
構筑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全方位立體式監督網絡
形成全方位監督格局。黨中央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日常管理監督,探索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加強對黨委(黨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黨委(黨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加強對下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以及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加強對下級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
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上級對下級尤其是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最管用、最有效。”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關鍵是黨中央要加強對高級領導干部的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管理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上級“一把手”抓好下級“一把手”。《黨內監督條例》強調,上級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應當平時多過問、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將黨委(黨組)書記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的日常監督,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作出規定。在全面從嚴治黨中,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與班子成員和下級“一把手”談心談話。班子成員在分管范圍內要各盡其責,履行“一崗雙責”。通過層層壓實責任、層層落實監督職責,筑牢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監督的堅固堤壩。
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領導班子成員間日常接觸最多,最了解情況,最容易發現問題,應當充分發揮常委會作用,班子成員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黨內監督條例》為破解各種監督困境創造了條件、提供了支撐,強調領導班子成員發現班子主要負責人存在問題,應當及時向其提出,必要時可以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要求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個人有關事項應當在黨內一定范圍公開,主動接受監督。此外,黨中央深化紀檢監察雙重領導體制改革,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通過實行“兩為主”,為紀委開展同級監督撐腰壯膽。黨中央多措并舉,強化紀委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委員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同級紀委定期將“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主體責任、執行民主集中制、廉潔自律等情況向上級紀委報告,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保證持續有力的監督震懾。
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專責監督作用。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黨內監督起主導作用,最重要的是黨中央監督、各級黨委監督,其次是紀委監督。黨中央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中央紀委協助黨中央監督各省(區、市)黨委、中央各部委、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加強對中管干部的監督。地方各級紀委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黨中央深化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派駐監督不是同級監督,它的本質是上級黨組織通過強化紀檢監察監督,加強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及其部門管理的二級班子和有關人員的監督。派駐監督歸根到底體現了黨中央的領導,體現了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
綜合發揮多種監督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這既是一種胸懷,也是一種自信”。黨中央在突出黨內監督的同時,綜合發揮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作用。包括要求“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行監督職權,確保工作符合憲法和法律;支持人民政協依照章程進行民主監督,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和“一把手”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支持司法機關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支持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支持統計部門履行法定職責,防范和懲治弄虛作假;發揮財會監督作用,對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督促;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加強輿論監督,通過對典型案例曝光剖析,發揮警示作用,等等。
釋放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制度效力
習近平總書記鮮明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一把手”和領導班子位高權重,理所當然是各項監督制度的重點約束對象。
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中央及時總結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有效經驗,扎緊制度籠子。十八大黨章鮮明寫入“加強對黨的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黨中央修訂《黨內監督條例》,將“一把手”和領導班子作為監督重點,構建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制定《問責條例》,壓實“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修訂《紀律處分條例》,劃出“一把手”行為禁區。出臺《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不斷釋放出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剛性和建設性力量。
推進民主集中制具體制度建設。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鮮明的制度優勢,能夠科學有效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是強化對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的基礎性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一把手”要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長”當成“家長”。民主集中制最后是要集中的,但過程是民主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在加強領導過程中,班子成員自覺接受書記的監督,并通過民主集中制監督書記、監督班子其他成員,形成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濃郁氛圍,形成領導班子內部監督的良好環境。黨中央狠抓“關鍵少數”尤其是“一把手”的示范帶頭作用,構建從中央政治局到各級黨委(黨組)、從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各級黨委(黨組)成員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機制。黨中央制定《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將民主集中制作為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求“一把手”必須發揚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擔責。
強化黨內監督基礎制度建設。完善請示報告制度,制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要求下級黨組織主動向上級黨組織、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完善述責述廉制度,出臺《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建立中央政治局同志向黨中央和總書記述職制度。地方各級黨組織也規范完善了述職制度。健全民主生活會制度,制定《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細化從中央到基層各級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規范,尤其強調民主生活會上領導班子成員間建立良性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會議制度。
健全完善民主決策制度。根治“家長制”與“一言堂”頑癥,必須建立一套重大問題民主決策程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把手”要按照程序進行決策,特別是涉及資金、項目、用人等重大問題,要經過集體研究,不搞個人專權。黨中央修訂黨組工作條例、地方黨委工作條例,印發對高校、國企等黨組織加強黨的領導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民主決策程序。完善黨政部門依法決策機制,頒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形成、執行和調整等作出規定。各地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的規定,認真落實“一把手”末位發言或末位表態、決策全程紀實制度,探索實行施政行為公開、主要領導“五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責任倒查機制等,防止“一把手”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
著眼標本兼治建立健全監督長效機制。黨中央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提醒、談話函詢和誡勉等具體制度。動態更新重點崗位“一把手”和后備干部廉政檔案資料庫,把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完善主要領導向黨委或紀委全委會述職述廉制度,并對其進行評議和對相關情況作出處理。確立每年年終對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進行滿意度測評、民主測評、民主評議、民意調查機制。嚴格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修訂《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加大抽查核實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檔案造假等問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制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強化關鍵領域監督力度,實施關鍵部位、關鍵崗位的“一把手”定期輪崗和交流制度,防止因任期過長而誘發腐敗行為。制定《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規范央企、國企負責人的職務行為和待遇。此外,各地也開展了各具特色的豐富實踐,比如北京、黑龍江、浙江、湖南等地探索建立政治生態監測評估體系,強化對重點崗位“一把手”和重點培養干部的監督。
落實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情況報告4
“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位高權重,對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工作起著統領全局的關鍵性作用,他們如果有不忠誠不干凈不擔當的情況,最容易產生連鎖反應,帶壞干部隊伍、損壞政治生態,甚至造成區域性、系統性腐敗,給黨和國家事業造成重大危害。有效破解“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難題,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課題,是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任務。黨的十八大以來,貴州省紀檢監察機關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發展,著力破解“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難題。
堅持思想引領與警示警醒相統一,做到正反結合
“身之主宰便是心”。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堅定理性信念,堅守共產黨人精神追求,始終是共產黨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對領導干部來說,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嚴重的病變,“總開關”沒擰緊,缺乏正確的是非觀、義利觀、權力觀、事業觀,必然出現各種違紀違法問題。從這些年查處的各級各部門“一把手”及領導班子成員情況看,究其根源,無不是“總開關”出了問題,以致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最終背離黨和人民。因此,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首先就要從思想上入手,注重從正反兩方面教育引導他們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筑牢思想堤壩、守住思想底線,擰緊“總開關”。
用足用好先進典型強化正面引領。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必須大力宣傳勤政廉政先進典型,引導他們學習先進、見賢思齊,切實提高思想境界、政治素養、道德水平,自覺做廉潔從政用權修身齊家的表率。近年來,貴州以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契機,以晴隆縣委書記姜世坤等全國優秀共產黨員為先進典型,強化正面引領,積極引導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在不斷回望過往的路、遠眺前方的路中,進一步搞清楚我是誰、為了誰、依靠誰的問題,進一步樹牢理想信念,切實增強忠誠干凈擔當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剖深剖細反面典型強化警示警醒。反面典型能起到敲響鼓、擂重錘的教育效果,讓人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線。近年來,貴州先后運用查處的茅臺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等“一把手”嚴重違法案,開展專題警示教育。今年4月,在省紀委四次全會期間,貴州專門召開全省黨風廉政警示教育大會,聚焦“一把手”任性濫權問題,利用典型案件深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紀,引導廣大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一把手”舉一反三,防微杜漸,避免重蹈覆轍,永葆忠誠干凈擔當政治本色。同時,還及時督促指導市縣黨委參照省委做法,用身邊典型案例對本級管理“一把手”當頭棒喝,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主動把自己擺進去,深刻吸取教訓,時刻保持警醒。
堅持節點監督與過程監督相統一,做到全面覆蓋
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就是管全黨、治全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體現在對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方面,就是既要對其履職生涯關鍵點進行重點監督,又要對其履職生涯全周期進行全面從嚴監督,切實做到監督全覆蓋、無死角。
強化廉政意見回復,牢牢守住“重要關口”。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是干部選拔任用的一道重要關口,是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的關鍵環節,同時也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的重要方式。近年來,為確保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規范化、科學化,貴州通過專門制定工作辦法,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程序、標準、內容、責任進行細化。2019年,制定出臺《貴州省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廉政檔案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為重點,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對所有監督對象進行政治畫像,全面歸集反映領導干部廉政情況的信息和材料,建立廉政檔案,為全程跟蹤了解領導干部、更高質量地做好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目前,僅省級就建成6223份干部廉政檔案。
強化履職盡責情況監督,牢牢守住權力運行“各道關口”。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本質上是對他們手中權力的監督、對他們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最終都歸結于對權力運行各環節的監督。2016年以來,每年省紀委全會上都安排各市(州)黨委書記、省直部門黨組(黨委)書記和省屬國企高校黨委書記進行述廉述責,并由省紀委委員現場打分測評,測評結果專題呈報省委,作為各位黨委(黨組)書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考核的重要依據。目前,這一做法已經成為一項制度安排,成為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監督的有效舉措。此外,從去年開始,在協助省委常委帶隊赴各市(州)檢查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時,優化改進程序設計和方式方法,由省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結合日常監督中掌握的情況、被檢查黨組織自身查找的問題,先行開展檢查,確保更加全面準確地指出“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在省委常委帶隊檢查時一并現場反饋,從而有效提高發現問題、推動解決問題的精準度,增強對各市(州)黨委“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嚴肅性和針對性。
堅持從嚴懲戒與溯源整改相統一,做到標本兼治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必須在執紀執法每一個環節都貫穿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方針方略,既做到底線常在、“后墻”不松,又著力刨根問底、追本溯源,鏟除滋生腐敗問題的土壤,真正實現標本兼治。
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是紀檢監察機關對監督對象最直接、最有震懾力的監督。貴州省紀委監委始終保持“嚴”的主基調,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靶心不偏、焦點不散、標準不降,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的違紀違法問題開展審查調查,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監督體系更加嚴密、更加有效運轉。今年以來,省紀委監委共對28名省管干部立案審查調查,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對234名縣處級干部立案審查調查,其中“一把手”或主要問題發生在擔任“一把手”期間的45人。
做深做細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貴州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先后制定出臺“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深入推進“一案一整改”的指導意見,堅持把“促改”思維貫穿“一把手”或者領導班子成員違紀違法案件審查調查全過程,注重在查清問題事實的同時,及時溯源收集情況、研究分析發生問題的原因,以及分析研究所在單位或領域監督短板、治理體系的風險乃至體制機制上的漏洞,找到違紀違法問題發生發展規律,并在結案時有針對性地開展“一案一整改”,提出精準的整改意見,有效督促推動案發地區或單位不斷堵塞制度漏洞、扎緊制度籠子。
堅持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相統一,做到協同貫通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指出,要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黨內監督起主導作用,首先是各級黨委監督,其次是紀委監督。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必須把各級黨委主體責任與紀委監督責任貫通起來、形成合力,增強監督實效。
積極協助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各級黨組織承擔主體責任,只有主體責任到位到底,監督才能做深做實。2017年以來,貴州省紀委監委圍繞協助省委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探索開展了政治生態分析研判工作,從紀檢監察機關的角度,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實現了對各市(州)黨委、省直部門黨組(黨委)、省屬國企和高校黨委政治生態分析研判全覆蓋,形成的研判成果報省委作決策參考,取得了較明顯成效。今年,貴州省委把黨內政治生態分析研判從紀檢監察機關的探索實踐,上升為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制度安排,制定了《關于建立黨內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的指導意見》,對一個地區、部門和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履職用權、作風建設、廉潔自律等情況研判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積極探索完善“四項監督”統籌銜接工作機制。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項監督”各有分工、各有特點、各有側重,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發揮著各自獨特的作用。完善“四項監督”統籌銜接機制,對于有效破解“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貴州省紀檢監察機關和巡視巡察機構牢固樹立“四項監督一盤棋”的思維,堅持在實踐中總結、在總結中提升,積極探索建立整合監督資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制度機制,形成《中共貴州省紀委貴州省監委機關內設機構與派駐機構日常聯系暫行辦法》《關于建立健全貴州省委巡視機構與貴州省紀委省監委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等制度成果,有效推動了“四項監督”之間信息共享、協作配合、成果互用,在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上邁出關鍵步伐。